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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创作风格理论——格调派与性灵派

什么是格调派?格调派是中国古代创作风格理论的一个流派,也是清初四大风格流派理论之一,由沈德潜所提倡。格调,即文学作品的体格(意)与声调(形),亦即作品的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。

中国古代文论家都很重视这个问题,以“格高”、“调逸”为评论诗文得失的重要条件。明代李梦阳、王世贞等,进一步提出“高古者格,宛亮者调”(李梦阳《驳何氏论文书》),把格调作为一个决定性环节评论诗文。沈德潜集前人的成果,把格调加以体系化。他以儒家礼教为“格”,为创作的本源,强调文章表现的内容必须合于封建伦理道德的规范,把“理性情、善伦物、感鬼神、设教邦国”看为写作的宗旨(《说诗醉语》)。

在艺术上,沈德潜大力提倡复古,认为“诗不学古,谓之野体”(《说诗醉语》),并以“去淫滥以归雅正”为原则(《<唐诗别裁>序》),在诗文的格式,音调方面,制订许多严格的规律,作为创作中艺术形式方面的依据。以此为宗旨,他极力推崇“微而婉,和而庄”(《<唐诗别裁>序》)、忠厚悱恻、含而不露的温柔敦厚的文风,把“一归于中正和平”(《重订<唐诗别裁>集序》)视为艺术表现的最高审美境地,成为古代中国文学史上,特别强调“温柔”、“中和”风格流辰的代表性人物。

什么是性灵派?性灵派是中国古代有关写作风格的一个理论流派,由清代袁枚所提出。袁枚认为,“诗者,人之性情也”,“凡诗之传者,都是性灵,不关堆垛”(《随园诗话》)。把人的性情的真实流露与表达,作为写作的本旨,由此,他反对复古,反对抄袭,反对以学问为诗。认为“诗有工拙,而无今古”,提出“有性情,便有格规,格律不在性情外”(《随园诗话》),主张学习古人长处而不拘泥于恪守某人或某一时代的戒律,要以自己的真情实感为出发点来表现自己的个性,“落笔无古人,精神始出”(《随园诗话》),体现出充沛的反对封建传统礼教,追求个性解放的精神。

以这种对情感的直率表露为目的,袁枚提倡写作上自然清新、活泼流畅的风格。他强调真实、质朴、口语化的文笔,主张由功力、磨练而达到自然平淡、不工而工的“宜朴不宜巧,然必须大巧补之”,“宜淡不宜浓,然必须浓后之淡”的“天籁”之境(《续诗晶·振采》)。袁枚的“性灵说”,是中国古代写作风格理论中自老子“大音希声”、孔子“绘事后来”、庄子“天颖”等一系列强调自然美的风格理论后又一次较大的突破。它的价值,不仅在于对“浑然天成”的自然之美的推崇,更在于它发自于封建专制下对个性解放的追求与呼号。这种理论,对中国文学史上健康文风的树立,起到过十分积极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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